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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第三医院关于“绍兴第三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4-12-09 09:35: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24524日至628日,柯桥区审计局对绍兴第三医院易地新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对我单位做出了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提出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对我单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收到报告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逐一研究,抓好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核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发现的问题。

1.关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中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下浮率计算有误。绍兴第三医院对工程中松木桩定额套用重新核对确定退回多计造价对以上涉及单位进行约谈。

二、关于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在政府采购方面中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合同支付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和合同比招标文件增加付款节点等问题。绍兴第三医院进一步完善《绍兴第三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管理办法》(绍三医发202417),规范合同内容在招标框架下履行,遵守招标要求和约定做好合同签订审核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确保实质性条款一致。

2.关于履约保证金应收取未收取问题。绍兴第三医院完善规范《绍兴第三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绍三医发202415)、《绍兴第三医院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绍三医发202416,按照招标采购要求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确保履约保证金应收尽收。同时也对400万以下项目鼓励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关于企业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相关问题。对于企业权益保障不到位中履约保证金应退未退等问题,绍兴第三医院财务科对合同、账目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将履约保证金原路清退,切实保障企业权益。及时组织财务管理小组会议,加强相关文件学习,同时进一步完善《绍兴第三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绍三医发〔202415号)、《绍兴第三医院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绍三医发202416),等相关制度,明确降低履约保证金收取不高于0.5%或者400万以下项目鼓励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做好重大项目(含在建工程)资金应付尽付,按照合同或者招标内容和支付进度约定,应付尽付,保障企业权益。

4.关于未按约定将农民工工资拨付到专用账户问题。针对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完善《绍兴第三医院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绍三医发202416),明确专项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在建工程按照招标及合同约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拨付到专项账户,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关于财务入账依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履约保证金收取入账依据不足和预付款冲销入账依据不足的问题。绍兴第三医院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申请流程,完善《绍兴第三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绍三医发202415),在支付或冲账做好相关资料和凭据补充,规范资金支付和财务冲账入账准则。

    、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的建议,我组织相关科室加强工程监督管理,一是对预算中暂定的价格和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证,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加强对实施工程量的核查,三是对工程造价审核报告进行必要审查,确保工程造价真实、有效。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议,我院积极开展财务、基建等相关科室学习《柯桥区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落实好政府采购涉企惠企政策;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确保实质性条款一致。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完善合同管理和执行,严格落实合同审批流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严格执行合同履约条款,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和收取款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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